南开大学住房交易需提交的要件

发布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1052


出售人需提交:

1.南开大学《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的提交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住房置换提交经公证的配偶及同户籍近亲属同意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原件;



购买人需提交:

1.《南开大学职工购房情况调查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的提交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住房置换必须持有天津市户籍


委托代理申请:

1、自然人委托办理产权过户,必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过户,代理人应当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4、境外申请人办理产权过户,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或者经大使馆等部门认证;(如为英文,需要提交中文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资质证明)

5、上述公证,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公证处。


身份证明材料:

1、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和户口本(公有住房需要提供天津市户籍的户口本);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5、外籍自然人: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申请材料处理原则:

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核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但属于下列情形的,原则上应当留存原件:

1、申请书、承诺书、委托书、合同、公证书、声明等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文书;

2、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南开大学房屋所有权证明》、《天津是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